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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材料的立卷、归档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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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立卷归档总的要求是: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,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,根据不同的价值、密级和保管期限分别组成保管单位(立卷),并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(归档),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:

 

     一、整理组卷(予立卷)

    1.在归档的文件中,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、正本与定稿、请示与批复、来文与复文、转发文与被转发文、原件与复制件、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,分别立在一起,不得分开。

    2.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,但跨年度的请示与

    批复,放在复文年立卷;没有复文的,放在请示年立卷;跨年度的计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;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;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开幕年立卷;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立卷;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3.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,密不可分的文件材

    料应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在一起,即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,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正本在前,定稿在后;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

    次稿件顺序排列在定稿之后;非诉讼案件结案结论、决定、判决性文件在前,依据材料在后;其它文件材料依形成规律或时间排列。

    4.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,依次编写出页号和件号(成卷

    装订的卷内文件编页号,按件装订的卷内文件编件号),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。

    5.永久、长期和短期案卷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出卷内文件目录。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或简化;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,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[ ];没有责任者、年、月、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,填入有关项内;会议记录应填写出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;填写的字迹要工整、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首。

    6.声像文件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、时间、地点、中心内容和责任者。

    7.有关立卷文件材料的说明,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,若无情况说明,也应将立卷人、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,以示负责,备考表应置卷尾。

    8.案卷封皮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。案卷题名要简明、确切地

    反映卷内文件材料内容,一般包括责任者、事由和文种,体式一致,文字简练,使用简称应通用易懂,并用毛笔或钢笔书写,字迹要工整,清晰。

    9.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,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,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.案卷采用“三孔一线”的方法手工装订。

  

     二、按时归档:

    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翌年六月底前归档;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翌年寒假前归档;科研、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,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。

  

    三、办理归档手续:

    文件材料归档时,兼职档案员必须按要求填写移交清单。移交清单一式二份,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备查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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