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鉴条目撰写说明
一、条目分类
年鉴条目从形式上主要分为综合性条目(概况)与专题性条目,综合性条目着重反映全貌,专题条目着重反映重点、特色和亮点。附录是对条目中重要信息的具体展示。
(一)综合性条目(概况)
对教学、科研单位而言,概况主要是对本单位发展情况进行提纲挈领地表述;对职能部门和非科研机构的直属单位而言,概况主要是描述职能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绩。
概况部分的撰写要兼顾历史和全貌,重点反映本年发展情况,特别是本年新举措、新发展、新变化、新情况,多用数据表达和实例表达。
(二)专题性条目
专题性条目主要撰写反映年度工作特色和亮点的题材,如重大事件、重点工作、重要会议、活动、机构、科研成果、工程、竞赛、人物、获奖、改革发展举措等。
1.重大活动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时间、地点(单位)、名称、举办单位、主要参加者、活动中心内容、特点、重要领导讲话摘要、结果。注意避免:就事论事、罗列出席人员和偏重于气氛描写等。
2.会议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时间、地点、名称、举办单位、规模、中心议题(内容)、专家报告名称、论文名称、取得成果。注意避免:只注重活动意义、日程安排、会场气氛,罗列领导人名单、领导意见和大量摘抄领导人讲话。
3.机构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名称、成立时间、批准机关(批文)、组织形式(体制)、主要职能(范围)、内部机构设置、首任领导者。注意避免:机构成立原因、意义、目的、过程、作用、罗列大量领导人名单和讲话。
4.科研成果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成果名称、完成单位(个人)、完成时间、成果价值、获奖等级、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、专家鉴定意见摘要。重点突出:成果价值。注意避免:研制成果意义、目的、扩大应用范围、广告性夸张用语。
5.工程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工程名称、投资、工程本体(规模、设施)、质量水平(达到的标准)、地点、时间(开工、完工)、完成单位、效益。重点突出:工程本体、质量水平、效益。
6.竞赛类条目。基本要素为:时间、地点、竞赛范围、项目、竞赛结果。注意避免:过程、赛场气氛描述和对结果的评价。
(三)附录
附录部分是对重要信息的具体展示, 包括统计表、示意图、名录、目录、解释性资料等多种表现形式,具有篇幅小而信息量大、内容直观、检索方便等特点。
关于学校基本情况的一些重要内容(如:机构设置、党政负责人名单、学科专业目录、师生获奖名录、精品课程名录、教学名师名录、包括院士在内的优秀人才名录等),由各职能部门收录在工作专项附录部分集中展示。为避免重复,学院在提到这些内容时只需列数字,不必通过附录方式展示具体内容。
二、条目内容选择及写作原则
(一)纪实
年鉴重在纪实。条目写作要实事求是,如实地记载历史,提供准确的信息。文字表达要开门见山,直陈其事,不写空话、套话、虚话,不写一般事务性工作,不写工作过程。语言以客观陈述为主,避免作过多评论,避免主观性、预测展望性、带感情色彩的语言。
(二)求异
年鉴既要反映概貌,更要突出反映本单位本年度的新举措、新成就,特别是专题条目选题要独到,抓热点、重点、特点,筛选出独具特色的题材进行写作。
(三)简洁
年鉴的文风要讲究简洁、朴实,尽量用精练的文字反映有存史、查阅价值的有效信息。条目撰写要详略得当,既不要面面俱到,也不要漏掉重要事项、重要数据。
(四)规范
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年鉴写作规范,对条目内容进行审核把关,减少差错。涉及政治或政策敏感性问题和含有重要统计数据的条目,要经过权威机关和权威人士的审核。
条目审核包括:是否符合事实,是否符合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令,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和对外宣传口径,是否符合科学常识,有无泄密等。除此之外,条目的审核还应当注意克服笔误,杜绝文字上的差错。
常见的文字差错主要有:一是计量单位错误,如万元错为亿元等;二是条目中的数字与附表里的数据不一致,与别的文稿相矛盾;三是记事条目里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原因、结果等有异说;四是漏字漏句;五是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。
三、条目写作规范
(一)称谓
1.行文全部使用第三人称,不用“我省”、“我校”、“我院”等字样,必要时用“**省”或“全省”、“**大学”或“全校”、“学校”等。
2.人名一般不冠以“同志”、“先生”、“女士”等称呼,原则上在姓名前冠职务、职称。 外国人名的表述应先写中文,将外文名用括号标出,如:蒙代尔 (Robret Mundell) 。
3.各种机构、文件、会议、著述等名称尽量使用全称,若名称过长时,可在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, 如:江苏大学(以下简称“江大”); 简称应概念准确,不引起歧义。 专业会议名称应注明中文名称和外文简称,如“ 2007 国际二甲醚( DME )论坛”。外文书名用斜体或正体加引号,不要用书名号。
(二)时间与地点用语
1.采用公元纪年,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、分、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。如:“ 20世纪80年代”、“2008年”、“ 2005年9月9日 ”,不可写成“ 05年9月9日 ”。
2.尽可能用具体时间,避免用时间代词。如:不写“上个世纪”、“去年”、“今天”、“目前”、“当前”、“近几年”、“近年来”、“几年来”、“中旬”、“下旬”等词。
3.以月日简称表示事件、节日和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用汉字。如果涉及一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,应用间隔号“.”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,并外加引号。涉及其他月份时,不用间隔号,视事件知名度大小,确定是否加引号。如:五一国际劳动节、 十一国庆节。
4.年代起止用“ ~ ”表示范围,示例:“ 1980 年 ~ 2000 年”、“ 19 世纪 ~ 20 世纪”。但学年度用“ - ”表示间隔,示例:“ 2005-2006 学年度”。
5.地点要写到具体的“室、场、馆”,避免用“在江苏”,“在×区 ( 县 ) ”,“在学校”等词句。
(三)数据与计量用语
1.数据的统计
(1) 数据一般按自然年度统计,即20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确需按学年统计者,需注明起讫日期。
(2) 数据的统计口径要一致,凡学校统计部门(校长办公室有统计)有数据的,一律以学校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,学校统计部门没有的,要以各部门经过核实上报的年报数据为准。
(3) 年鉴内容中前后数据要一致,总量与分量之和要一致;因统计口径不同而引起的前后数据不一致的要加以说明。
2.数据的书写
数据用语要用实数,避免用约数,如“约×万”,“××多人 ( 元、间、册、项 ) ”,“近十 ( 百、千、万、亿 ) ”等。 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。
(1) 表示数量的数字。如:“学校占地面积 344.47 公顷 ,建筑面积 67.21 万平方米,图书馆藏书 560 万册”。在书写时,千以下数值直接书写,万以上精确数值,采用国际通用的三位分节法全部写出,节与节之间空一个字节,如:“共计 64 213 人”。数值过大,尾数多零的整数数值,可以“万”“亿”为单位书写,如:“三亿两千六百万元”,可写成“ 3.26 亿元”,但不得写成“ 3亿2千6百万”或“ 320 000 000 元”。
(2) 表示小数、倍数、分数、比值等数字。如:“ 3.6 ”、“ 2 倍”、“ 26% ”、“ 4/5 ”、“ 7 : 6 ”。
(3) 表格中的数值,年龄、体重、身高等具有统计含义的数字。如:“ 55 岁”、“ 70 千克”、“ 1.72 米 ”。
(4) 文件编号、证件号码和其他惯用序号等数字。如:“中办发 [1998]06 号文件”、“国家标准 GB2312 -8 ” 、“常委会第28 次会议”。
(5) 表示数值范围时,用波浪式连接号“ ~ ”连接。如:300 ~ 500 元、 20% ~ 30% 、 1990 年 ~ 2000 年。
(6) 数字后面的单位一律使用汉字,不使用字母或其他符号表示,如“ 2. 5 万平方米 ”、不使用“2.5 万 m 2 ” 。面积表达用“平方米”不用“亩”;距离用米、千米,不用公里。
3.计量单位
年鉴中的计量单位要采用国家法定和国际标准计量单位,计量单位名称应该用中文名称表述,而不用外文符号。
例:土地面积、占地面积用“公顷”,建筑面积用“平方米”;项目数、产品数、体育场馆数、服务网点数均用“个”;学校、科研单位数用“所”,各种娱乐场所数用“处”;用电量用“千瓦小时”;电话数、移动电话数均用“部”;各种奖牌数用“枚”;校属商店、工厂数均用“家”;论文用“篇”,打印论文用“份”;专著、教材用“部”;人的单位第一选择是“人”,第二选择是“名”;科研项目用“个”,不使用“项”等。
(四)语句
1.使用陈述句,不使用祈使句、感叹句和疑问句, 不使用渲染、宣传、广告性、表决心和评价性语言。 杜绝使用口语、文言或文言白话夹杂。语法规范,逻辑严密。
2.语言客观、平实,言简意赅,客观公正地记录历史,尽量用数字说话,不用“最多”、“最高水平”等表述。特别是成就用语 用具体的数量词表达、或用评价性语句表达,避免用“巨大的变化”、“可喜的成绩”、“辉煌的成果”、“受到好评”、“十分成功”等语句。
3.已形成固定含义的缩略语,必须加引号,如“非典”、“ 211 工程”等。
4.文字要统一:文中出现的“出席”、“参加”,一般用“参加”;“文凭”全部统一为“证书”,如毕业证书、肄业证书,不用毕业文凭;实数用“增加”,比例用“增长”;电脑、微机、计算机统一为“计算机”;用“学生”,不用“同学”,称“教师”,不用“老师”;比较数据时不使用“去年”,使用“上年”;删除某些不必要的虚词,如:“约”、“以上”、“左右”,整数后的“多”和“余”;删除不必要的“为”字,如:“本科生为×××人,研究生为×××人”,改为“本科生×××人,研究生×××人”。
(五)注释、标点
1.注释
注释内容较少,用文内注,直接在原文后括注。示例:“普九(普及九年义务教育,下同)”。
2.标点符号
标点符号按国家新颁布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执行。
(1) 重大历史事件日期中一律不加点,而加引号,如“一二九”运动、五四运动。
课程、教材名称用书名号。歌曲、舞蹈、戏剧、作品名称用书名号。
通知、规定、条例等文件名称用书名号,文件标题用书名号,报告统一用书名号 , 会议名称太长时可以用“”号。
(2) 尽量少用分号。分号表示复合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,年鉴多为简单句。
(3) 题序的标点符号:在“第一”、“第二”、“首先”、“其次”后只能用逗号,如“第一,”。
(4) 阿拉伯数字用下脚圆点号,如 1.2. ;汉字用顿号,如一、二、。
(5) 句中、句尾标点应在引号外。
(6) 文件号中的括号用“〔〕”,不用“[]”。
(7) 文中的×月×日到×月×日,或者数据之间的至号,用“~”号,不用“ - ”号,如“ 11 月 1 ~ 5 日”,“ 2002 ~ 2005 ” 年。
(六)表格
表格制作要规范、定型、美观、具有连续性。
江苏大学档案馆 2011年3月24日